为推动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城氛围,现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动员和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把力量凝聚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体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创城局面。
二、工作任务(6月26日—7月25日)
1、各城区。要在主要街路的显要位置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牌(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不少于2块,高新区、经开区不少于1块,每块标准为长
6米
以上、宽3米以上);在社区及辖区行业窗口单位张帖由市文明办统一制作的创城宣传画。
2、公用事业局。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后玻璃窗张贴创城宣传条幅。
3、各行业窗口单位。要在营业网点显要位置悬挂创城条幅(每个单位至少制作2条),张贴创城宣传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
4、各电信运营商。要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向市民发送创城宣传口号。
三、具体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是开展创城活动的重要环节,对顺利实现创城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城区、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地将各项创城宣传任务落到实处。要指派专人负责创城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使创城宣传工作真正深入到社区,深入到基层。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做到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宣传,保证创城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附1:创城宣传口号
附2:创城手机短信口号
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
附1:创城宣传口号
1、创文明城市,促总量翻番!
2、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江城!
3、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
4、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5、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6、争创文明城市,喜迎奥运盛会!
7、创建文明窗口,打造服务品牌!
8、弘扬社会公德,告别不文明行为!
9、文明城市全民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10、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11、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实力吉林市、魅力吉林市、和谐吉林市!
12、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
附2:创城手机短信口号
1、市委、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活动中来,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2、市文明委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带头文明出行、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购物、文明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