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创文明城市 共建和谐江城


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奋力开创又快又好发展新局面,喜迎奥运盛会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这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为构建和谐江城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建设文明之城、礼仪之城是市民的愿望,更是市民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信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培养个人品德,做新时期的道德模范。要不断学习积累文明礼仪知识,展现文明礼仪风采,争做城市的文明使者,引领知荣辱、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见于细节,文明需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摒弃不文明、轻礼仪的不良习惯,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不随地吐痰,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乱穿马路,自觉排队等候,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宾客。

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自觉地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大潮中去,积极地献计献策,踊跃地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创建活动,热心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饱满的热情和实实在在的行动,共同维护和塑造美好、文明的城市形象。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弘扬激流勇进,同舟共济的城市精神,用真诚和微笑培育文明之花,用勤劳和汗水打造魅力之城,携手并肩,共建美好家园!

 

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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