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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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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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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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
理论学习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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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第一位的任务,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有计划、有措施;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
4)基层党校等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正常开展活动。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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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市、区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考核制度的内容与执行情况;
2)说明开展全市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落实情况;
3)说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4)说明市、区两级理论宣传队伍、理论宣传阵地开展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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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
干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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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
2)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3)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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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本市开展干部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制度的内容与执行情况;
2)说明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干部综合素质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落实情况;
3)说明本市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制度的内容及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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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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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或标准1)、3)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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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市委、市政府对重大问题、重要事件进行集体决策的制度建设情况;
2)说明本市实行决策责任制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情况;
3)说明市委、市政府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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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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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
2)(网络调查);
3)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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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举政务公开目录的文本资料,说明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
3)说明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提供为民服务热线电话号码,说明热线电话的年均接线率及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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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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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3)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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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举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统计在行政复议中要求审查的或者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修改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与数量;
2)说明政府部门、执法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公务的情况,并列举对违规事件进行处理的相关材料;
3)说明政府部门为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而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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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6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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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
2)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3)各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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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市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和处理情况;
2)说明市、区两级政府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的情况;
3)说明市、区两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和措施,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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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9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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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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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围绕弘扬法制精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2)说明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3)说明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和执法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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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0
法律援助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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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或标准2)、3)为B;仅符合标准3)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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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法律服务专线或法律服务热线的设置情况以及近两年的平均接线率;
2)说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3)统计由政府财政保障的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以及政府财政经费投入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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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2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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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实地考察);
3)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或标准2)、3)为B;仅符合标准3)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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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市、区两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部门、协调程序以及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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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3
维护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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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卷调查);
2)(问卷调查);
3)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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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举市、区两级妇女维权机构,并说明其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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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4
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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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
2)劳动监察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3)(实地考察);
4)(实地考察);
5)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2)、5)及其余标准中的2项为B;符合标准2)、5)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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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市、区、街道设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及其开展维权活动的情况;
2)说明劳动监察部门查处企业使用童工所采取的有力、有效措施;
5)分别统计近两年法院立案的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比例及其平均数;以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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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5
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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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2)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实地考察)。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2)或标准1)、3)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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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2)说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中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内容及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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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6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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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起/万户) , B<2(起/万户) , C≥2(起/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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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统计近两年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的投诉率及其平均数;以市残联的统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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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7
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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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2)(问卷调查);
3)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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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的情况;
3)说明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的措施及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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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8
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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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
2)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直选社区选民参选率≥80%;
3)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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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2)统计执行直选制度的居委会数量、参与选举的居民比例;
3)说明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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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9
公共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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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实地考察)。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符合1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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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及其运行情况;
2)说明城市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配置及其达到国家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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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0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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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
2)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
3)(问卷调查)。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1)、3)或标准2)、3)为B;仅符合标准3)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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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的名单以及城市避难场所设置情况;说明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2)说明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以及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情况;说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方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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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1
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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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卷调查);
2)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3)无危害一方的社会黑恶势力。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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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禁毒宣传工作计划、措施,以及开展禁毒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3)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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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3
诚信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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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2)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3)(问卷调查)。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标准3)≤50%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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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促进政府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所采取的措施;
2)分别统计近两年市、区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签约的道路、交通、大型广场、大型绿地、大型文化设施等市政工程项目履约率及其平均数。履约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市政工程项目总数-政府违约的工程项目数)÷市政工程项目总数×100%。履约率≥95%为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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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4
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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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2)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
3)(网络调查、实地考察)。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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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开展全市性诚信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的情况;
2)说明信用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以及政府带头使用信用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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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5
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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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实地考察)。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仅符合标准2)为B;仅符合标准1)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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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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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6
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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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2)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
3)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4)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标准2)、3)、4)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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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举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市级主管部门;说明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
2)3)4)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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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7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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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卷调查);
2)(实地考察);
3)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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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省文明办组织征求省主管部门意见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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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9
行业风气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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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5% , B>80% , C≤80%, C#≤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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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统计近两年本市纠风办发布的行业风气满意度及其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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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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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
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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