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整治规范城市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七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以下简称“创城”)活动。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实现“提前翻番和领先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秩序,强化市民教育,开展争创活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创城”活动,推动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文明知礼的市民风貌、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浓厚热烈的创建氛围,以最好的成绩迎接实地检查,确保高水平通过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复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

() 深入宣传,强力造势。围绕“创城”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创城”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各城区要在主要街道的重要路段、路口设立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广告牌,在社区张贴宣传画,办好宣传栏;各新闻媒体要把“创城”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日程,认真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开辟专栏、专题,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方式,加大宣传密度和力度,形成舆论强势;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一手抓工作落实,一手抓舆论宣传,制作板报、墙报、宣传橱窗、标语等进行宣传,并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创城”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事例;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单位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与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市文明办要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灯箱广告、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创城”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努力形成各级重视、齐抓共管、群众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二)全面发动,形成互动。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火炬传递市民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市民文明意识和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组织文明市民、志愿者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对乱倒垃圾、践踏花草、乱贴乱画、横穿马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劝阻,使广大市民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开展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观看、文明出行等系列活动,从 71 开始,在全市倡导“文明等候请排队”活动,交警、公交公司、电影院、图书馆、旅行社、商场、银行、公众办事机构、服务窗口等单位要相应制定规范,组织示范,引导广大市民做文明观众、文明读者、文明司机、文明乘客、文明顾客、文明旅客。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特别是执法执纪部门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政府机关勤政廉政、按章办事、讲求效率的新形象;窗口行业要按照办事程序、服务标准、承诺项目、工作用语“四规范”的要求,推进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邻居节”、“单元一家亲”等活动,实施志愿者服务行动,营造社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结合“城市管理巩固年”活动,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为目标,大力开展四个方面的综合整治。一是整治市容环境。重点解决乱贴乱画、楼房立面不整洁、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证公用设施功能完好,主干道、巷路路面平整畅通。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制度。整治社区、村屯环境卫生,保持居民区环境整洁。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实现全天候保洁。二是整治市场秩序。整治或取缔马路市场、探头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和饮食行业卫生监管,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取缔无证摊点。整顿“网吧”、电子游戏厅、图书市场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电子游戏机厅三是整治交通秩序。巩固“畅通工程”成果,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整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管理设施,确保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四是整治治安秩序。深化创建“平安吉林”活动,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居民小区安保制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保证设施完善、通道通畅、制度健全。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讲求实效,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周化辰、市长张晓霈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马少红,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贺电,市政府副市长杨金顺、尹伊君、朱淳、王志厚任副组长,各城区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城”领导小组。“创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马少红同志兼任。各城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二)落实责任,整体联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目标分解。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组织自检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三)严格督察,力求实效。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结合迎检工作的进程,“创城”领导小组将对各城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全面掌握、反馈工作推进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通报反馈制度,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创建工作不得力、完不成时限目标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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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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